作者:陈柏霖
近日,我们接到一起电话咨询,刘女士称其儿子小李大学毕业后入职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前两天她突然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儿子已经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原来儿子入职的互联网公司居然专门从事电信诈骗业务。
一、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随着互联网和通讯工具的全民普及,人民群众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所觊觎,财产安全受到远程式诈骗的威胁。
二、“电信诈骗”离我们并不遥远,可能就在我们身边
电信诈骗类型多种多样,根据公安部公布的相关案例,有以下五类高发电信诈骗犯罪,可能就在我们身边:
(一)刷单返利类诈骗,通过网页、短信、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兼职广告,以佣金为饵招募刷单员、推广员,一旦受害者上钩,将通过小额返利和诱导下载刷单APP的方式引诱受害者充值垫资,骗取受害人本金。2022年5月湖北郜某在微信群看到刷单返佣金的信息及二维码。通过扫码加上客服下载刷单APP,由APP内“接待员”指导做刷单任务。最初返佣金20元,郜某便继续认购任务单并交纳本金,先后完成5单并提现佣金数千元后,郜某放松警惕,继续投入本金11万元。但当他完成任务却无法提现,联系“接待员”,被告知“卡单”,需再做复合任务才能提现。此时他觉察被骗,向对方索要本金,对方却删除联系方式,APP也无法登录。
(二)虚假投资类诈骗,目标是具有一定收入有理财需要的人群,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受害人并获得信任,鼓吹投资大神指导,提供虚假APP收取受害人本金,前期返利,加大投入后收网。2022年4月北京于某观看炒股直播时,自称主播的账户私聊添加微信好友,并拉于某进入炒股交流微信群,之后“主播”发送APP给于某,指导其在此APP上炒股赚钱,于某操作后成功提现三十多万元,便加大在该APP投入,后来发现其中余额无法提现,联系“主播”被要求缴纳相关部门罚款,他察觉不对继续索要本金后被拉黑。
(三)贷款与信用卡类诈骗,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发布办理贷款、信用卡的信息,以无抵押、免征信、低利息、放贷快等幌子吸引受害者上当,以收取保证金、手续费、中介费等为由;或者以验资、调征信等为借口骗取受害者转款。2022年5月广东樊某接到陌生来电询问是否有贷款需求。因生意不景气和资金周转需要,樊某添加对方企业微信账号,按照要求下载贷款APP,在该APP上申请贷款。APP以交会员费等为由要求转账,樊某转入十余万元,但被告知不满足放贷条件。樊某决定放弃贷款并索要转账资金,之后无法联系对方,APP也无法登录。
(四)冒充客服类诈骗,目标是网购用户,诈骗分子通过窃取、收购买家信息锁定目标,冒充客服人员,以退款为由实施诈骗。2022年4月福建张某接到电话,对方称是网购客服,告知网购商品包裹丢失可以理赔,提供的订单编号和物流单号与张某购买信息无误。张某因此不再怀疑,按对方要求透支支付宝备用金转入对方账户。对方继续让张某下载某网贷APP贷款转账,张某发现端倪,之后无法联系对方,被骗两万五千元。
(五)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类诈骗,诈骗分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等,通过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人员,谎称被害人涉嫌犯罪要求被告人转资金到安全账户配合调查等方式进行诈骗,疫情期间也会采用冒充防疫机关的方式。2022年4月广东刘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防疫中心,因刘某在3月16日扫描长沙某医院行程码需强制隔离。刘某表示未到过长沙,对方又称身份信息可能被盗用并转接电话到“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的“陈警官”告知刘某涉嫌洗黑钱,发给刘某账号让其登录提交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和录制人脸,刘某银行账户被转走六万余元。
三、电信诈骗相关的犯罪风险
不法分子在电信诈骗过程中,图谋更多不法利益或者洗白赃款,会组织更多人员参与或协助电信诈骗活动,部分求职学生因此陷入深渊。
(一)帮信罪
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电信诈骗,还要为其提供帮助。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前两位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
帮信罪常见方式有:1.出售银行卡,电信诈骗分子收到赃款后以网购、转账等方式通过大量银行卡进行分流洗钱,将赃款转化为正常资金,所以出售银行卡成为最常见帮助电信犯罪方式;2.帮拉微信群,电信诈骗分子以提成引诱拉人进群,虽然未直接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但拉人行为给电信诈骗提供帮助;3.开发技术软件,不同于以上两种普通人可能涉及的帮信行为,此方式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相关软件为电信诈骗提供便利,如拨号软件、批量注册软件等。
帮信罪常见人员:1.在校学生,在校学生受到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或者通过网上兼职招聘受到控制,帮助电信诈骗分子收购银行卡赚取少量佣金;2.专业技术人员,对应上述第3种帮信方式,专业技术人员为电信诈骗提供技术支持;3.通信、金融行业人员,通过违规泄露信息或违规大量办卡并出售等手段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便利。
(二)公司组织诈骗
我国并无单位或公司组织诈骗犯罪类型,这里主要指的是某些不法公司专门组织员工对他人进行电信诈骗,若公司员工实际参与也可能会以诈骗罪或者帮信罪论处。如:1.某校20余名在校学生经学校联系的中介公司介绍,到某公司进行实习,实际是被骗从事诈骗引流工作,直到因涉案被查获。检察机关经审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仍旧对学生心理产生了巨大影响;2.刘某成立公司并组织人员在网上冒充女性以婚恋交友的方式诈骗,同时在某网络招聘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小李毕业后通过应聘加入,在刘某的要求下参加“公司工作”,最终涉案被刑事拘留。
在我们身边最常见的是扎根东南亚地区的境外电信诈骗集团,通过电信诈骗等手段图谋我国人民群众的财产;更有甚者,根据媒体报道和新闻工作者的揭露,东南亚电信诈骗集团已经不单单图谋财产,为招募“劳动力”或者贩卖人体器官,通过各种流量窗口向国内鼓吹境外赚大钱广告,引诱中国人前往;新兴网上招聘、实习、兼职等线上形式招聘入职,部分人员图谋少量佣金、好处费等目的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便利,最后都可能难逃牢狱之灾。本文意在通过宣讲使大家能够知法、懂法,及早防范,在亲友可能面临犯罪风险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求助,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