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期 | 我所开展“信托公司受托履职责任涉诉风险”主题大讲堂活动

 

       2024年2月28日,我所第三十六期尤扬大讲堂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2号会议室准时开讲,本期讲堂的主讲人是我所合伙人、信托与基金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易重阳律师,为大家分享信托公司受托履职责任涉诉风险这一主题内容。

       信托公司受托履职责任贯穿信托项目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易重阳律师执业经验富丰富,专业精湛,本期讲堂主要为大家分析信托公司受托履职责任这一主题内容中涉及的七个方面,逐一为大家列举可能出现的涉诉风险点,并通过法律知识结合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为大家浅要分析,帮助大家理解各个环节的涉诉风险,最后易重阳律师还总结给出风险防范提示和建议。

       1.投前项目尽职调查

       2.项目审查与决策

       3.项目签约

       4.产品销售与发行

       5.投后项目日常管理

       6.信息披露

       7.终止与清算

       信托业务交易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非透明性,相比于专业机构,投资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

       易重阳律师表示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我们要厘清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的义务与责任范围,才能准确地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受托人角度出发,受托人应在整个信托生命周期的履职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的原则对每一环节约定履行步骤、工作留痕,避免受托人因不能证明已尽职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讲堂结束,大家纷纷鼓掌感谢易重阳律师的精彩讲解,本期讲堂有利于帮助大家更加了解信托公司受托履职责任涉诉风险方面的法律知识,也希望大家可以将讲堂所学为自己所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