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扬普法 | 走到婚姻尽头,除了可以开解你,我还可以告诉你这些!

作者:卫坤城

       结婚似乎成了一件必须要完成的事情,到了一定年纪,家人显得比你还慌张。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理论从古至今,那么婚姻到底是什么?官方解释为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但是想要维持这个“长期”的契约关系,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最近咨询离婚的人较多,又大多是女性。遇到“离婚”,便让人心头一颤,无论他们是否最终真的会离婚,但是在寻求咨询时想要离婚的萌芽便在心底生长,所有生活的不愉快便会涌来,忘却了最初结为夫妻的初衷和欢喜。从恋爱关系到婚姻关系,在最初你必定认为他是值得去嫁/娶的人,只不过在茶米油盐的漫长生活中,我们渐渐减少了耐心、喜欢和承担。除了出轨、家暴这样的原则性问题,其他情况下选择“离婚”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婚姻的衍生词是“家庭”,一旦结婚,就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一个小家庭和大家庭的事。《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的提出,它的初衷大概也是如此。

       如果我苦口婆心的开解还是无法让你改变主意,婚姻显然无法维持,那么我还准备告诉你这些知识!

       一、离婚的方式和程序

       古代关于离婚有三种:休妻、义绝、和离。如今根据现行法律,夫妻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如同古代的“和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办理。诉讼离婚如同古代的“义绝”,在法院的审判下解除婚姻关系。

       (1)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在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且又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上协商一致后,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根据离婚冷静期规定,男、女双方需要去民政局两次,第一次是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第二次是在离婚登记申请满30日后进行正式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期间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不去民政局,则协议离婚失败。

       (2)诉讼离婚

       在无法协议离婚情况下,男、女双方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方式。

       ①诉讼离婚前提条件: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具体表现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等。

       ②管辖法院: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需要准备的材料:起诉状、当事人双方身份信息的身份证、户口簿、子女户口簿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信息(或档案)资料,涉及到财产分割或者债务负担的,同时提交相关权利凭证,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二、离婚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

        在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子女和财产。

       (1)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子女的年龄段划分,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子女抚养权为题分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已满两周岁至八周岁以内的未成年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三类,具体如下:

       ①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等,在此情况下,抚养权可以归父亲。

       ②已满两周岁至八周岁以内的未成年子女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将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的作出裁决。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③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是并不是说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跟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双方都要争取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孩子个人的意愿。

       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如果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地作出裁决。

       其它情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温馨小提示:如果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从如下方面准备:

       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另外孩子的意见也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2)关于财产分割处置的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对财产分割处置时,将财产分为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美国学者安德鲁·切尔林(Andrew Cherlin)曾提出婚姻发展需要三阶段,婚姻不只是一纸文书,它是一场修行,在这场修行中我们不断完善自我、不断成长。选择一人同行,便要有坚定走下去的决心;成就一场婚姻,便要学会用心去经营;建立了一个小家,婚姻便不只是你我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