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扬律师事务所携手花园路司法所开展法治教育


       2019年6月11日上午,应花园路司法所的邀请,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杜洲阳律师、董梓贤律师、刘惠宾三人参加花园路司法所“社区司法教育”活动,刘惠宾为该辖区内的所有服刑人员讲解《刑法》知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参与并接受司法教育。本次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提高矫正质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日常监管,杜绝二次犯罪。

       刘惠宾通过三个方面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讲解:一是缓刑的概念。缓刑是暂缓执行刑罚,也即附条件地不执行刑罚,而非刑罚执行完毕。二是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义务。主要包括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三是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三个案子,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一定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出特定范围一定要请假,不要报侥幸心理,一经发现,将视情节给于警告、撤销缓刑、治安管理处罚等。

       本次集中教育学习加深了社区服刑人员对法律规定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认识,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也培养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增强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本次社区活动属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主动进社区进行的公益活动之一,该所在进行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多次到社区进行公益法律咨询、法制教育,受到社区居民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