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大伟,法学本科,2013年执业至今,具有较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现为河南省律师协会不良资产专业法律委员会执委、郑州市律师协会并购与清算破产委员会委员、郑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执委、郑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尤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21年度金水区优秀律师。
执业领域:不良资产、破产并购重组业务。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坚守执业底限思维,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协调统一。
执业经验: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等银行逾期贷款催收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处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专项法律服务,其中含非诉尽调业务与诉讼相关业务。参与杭州翀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案件。